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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原创
2021-09-24    15:54:00

更正 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一、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于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惠来县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QS2101FG09013J),因招标文件内容修改,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 更正/变更:

原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

一、采购项目简要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单价、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月限价(元)

最高  限价(元)

服务期限

1

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

1项

334400.00

(每月按实际需求采购)

4012500.00

1年

 

2、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附表 

2、商务评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商务响应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得8分,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8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正常配送:投标人提供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到达,时间段为上午5-6点间,所需耗时进行评分:

30分钟(不含)以内的得8分;

30分钟(含)至60分钟(不含)的得5分;

60分钟(含)以上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用地证明或租赁证明,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并提供平面图和现场照片,作为评审的依据,才得分,同时必须提供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到达指定地点的路线图导航截屏、需体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至指定地点的名称、用时以导航所处时间等关键因素)

8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

1、投入自有的配送车辆,每辆得2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 满分6分。

: 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租赁配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货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

拟投入本项目检测人员情况

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员,每人得3分,满分6分;

须提供食品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

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根据投标供应商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得10分;

2、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得7分;

3、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得3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投保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 为评审依据

10

合计

40

 

现更正为:

1、投标邀请

一、采购项目简要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单价、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月限价(元)

最高  限价(元)

服务期限

1

机关大院食堂食材配送

1项

334400.00

(每月按实际需求采购)

4012500.00

1年

注:最高月限价和最高年限价为不变值,以食材单价总和最低为价格分满分

 

2、 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附表三

2、商务评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商务响应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得10分,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10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正常配送:投标人提供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到达,时间段为上午5-6点间,所需耗时进行评分:

30分钟(不含)以内的得8分;

30分钟(含)至60分钟(不含)的得5分;

60分钟(含)以上的得1分;

其他不得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用地证明或租赁证明,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并提供平面图和现场照片,作为评审的依据,才得分,同时必须提供从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到达指定地点的路线图导航截屏、需体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地至指定地点的名称、用时以导航所处时间等关键因素)

8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

1、投入自有的配送车辆,每辆得2分,租赁的每辆得1分; 满分6分。

: 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租赁配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货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

拟投入本项目检测人员情况

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员,每人得3分,满分6分;

须提供食品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

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根据投标供应商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得10分;

2、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得7分;

3、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得3分;

4、无或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投保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 为评审依据

10

合计

40

 

报名时间顺延至2021年9月29日 (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21  10  14  14  45 

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66817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212178         

传真:0663-8212178

                                     

 发布人: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 9月 24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元先生

电 话: 0663-8212178

传 真: 0663-8212178

网 址: www.gdqunsheng.com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