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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原创
2022-07-28    15:04:00

一、项目编号:GDQS2201FG07003J

二、项目名称: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十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葵馨豪庭北侧首层西5-6号铺面1,2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十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餐饮服务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于院内干警及单位公务用餐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于院内干警及单位公务用餐,根据用餐人数及菜单采购不同品种,不同分量食材。当前食堂每日用餐约为70人次,按每人每天68元(早餐10元、午餐29元、晚餐29元)的标准,每月22个工作日,为确保用餐质量及营养,我公司按照固定价格进行招标,结算金额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和餐标按实结算。1年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于院内干警及单位公务用餐,根据用餐人数及菜单采购不同品种,不同分量食材。当前食堂每日用餐约为70人次,按每人每天68元(早餐10元、午餐29元、晚餐29元)的标准,每月22个工作日,为确保用餐质量及营养,我公司按照固定价格进行招标,结算金额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和餐标按实结算。1,2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琇莹  陈贤生  姚欣杰  夏伟东  唐泽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约定,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部分 1.5% 100-500部分 0.8% 500-1000部分 0.45% 1000-5000部分 0.25% 5000-10000部分 0.1% 10000-100000部分 0.05% 1000000以上部分 0.01% 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 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元×1.5%+(500-100)万元×0.8%+(600-500)万元×0.45% =1.5万元+3.2万元+0.45万元=5.15万元(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5)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6)经依法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1.70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惠来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十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2.0014.00
66.0011
惠来潮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206.00
38.2022
揭阳市海吉鲜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406.00
37.4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惠来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惠来县惠城镇惠城南环一路

联系方式: 0663-6694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 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电  话: 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元先生

电 话: 0663-8212178

传 真: 0663-8212178

网 址: www.gdqunsheng.com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