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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期建设项目
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原创
2021-06-01    17:38:00

第一    磋商邀请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来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QS2101HC06001J

二、 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期建设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 1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期建设;最高限价:¥980000.00元 。(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费;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设计费等);4、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2. 项目编号:GDQS2101HC06001J 

3. 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包含对惠来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期建设项目中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采购、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

5.  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6.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 监管部门:采购人上一级单位

六、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七、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参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6月2 日起至 2021年6月8 日期间(每天 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九、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以下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 “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如新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到报名之前的会计报表) 

 6)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 )响应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十、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

十一、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 38、39号第7层

十二、 磋商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

十三、 磋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 38、39号第7层

十四、 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662805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 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元先生

电 话: 0663-8212178

传 真: 0663-8212178

网 址: www.gdqunsheng.com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