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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2023年潮阳区练江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原创
2023-10-08    17:51:00

项目概况

2023年潮阳区练江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ST2023JC09005S

项目名称:2023年潮阳区练江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2023年潮阳区练江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950,000.00

¥950,000.00

 

    

   练江发源于普宁市大南山系五峰尖杨梅坪,干流自西向东流经揭阳普宁市和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汇入南海,干流全长71.1km,流域面积1353km2,其中汕头市境内河段长41.3km。练江在潮阳区主要流经谷饶镇、贵屿镇、和平镇、铜盂镇、金浦街道、文光街道、城南街道、棉北街道等8个镇(街),在潮阳区境内共有8条重要一级支流,分别为北港河、老练江、练北水、井仔湾、太和坑、七里港、护城河、中港河。

根据《汕头市练江流域“2.0”版本提档升级2023年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潮阳区8条重要一级支流水质年浓度均值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10条重要二级支流水质年浓度均值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其余104条二三级支流水质12月底前消除黑臭。但2023年以来,潮阳区练江流域部分支流水质反弹,特别是流经贵屿镇的老练江、和平镇的练北水等支流水质恶化趋势较为突出。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减产,截污减排效益下降,今年第一季度8座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量同比去年同期下降24.78%;二是管网排查整改力度下降,管网破损、外水渗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特别是贵屿镇较为明显,雨季入河污染物急剧增加。

    为保障练江干流水质达标,需要强化潮阳区练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特别是贵屿镇、谷饶镇、和平镇等重点攻坚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研判重点攻坚区域支流汛期污染形势与应急调度策略,制定实施流域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确保8条重要一级支流水质年浓度均值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10条重要二级支流水质年浓度均值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其余104条二三级支流水质12月底前消除黑臭。为实现该目标,潮阳区需采购2023年潮阳区练江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服务方案,继续委托技术能力强、熟悉练江情况的技术单位为潮阳区练江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 应 承 诺 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 应 承 诺 函》)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含水和土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柳园路5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1522043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4-88896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4-88896000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3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元先生

电 话: 0663-8212178

传 真: 0663-8212178

网 址: www.gdqunsheng.com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